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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宁国市择优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36名,其中选调公务员24名、选聘单位工作人员12名(详见附件1、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宁国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含晋升职级的四级主任科员)。 (2)宁国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教育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聘,选聘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较好,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及以后出生)。 (4)乡镇(街道)公务员报考的,需满足在乡镇(街道)工作年限的有关要求;选调生报考的,需满足基层锻炼期要求;其他人员报考的,按照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调动相关规定,需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2022、202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符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截止报名时,通过选调(选聘)和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党政办公平台等网站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及职位(岗位)表。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选聘)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公务员选调职位: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市大楼825室,咨询电话:4036625); 事业单位选聘岗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市人社局大楼702室,咨询电话:403668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印章; (5)相关资格、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选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被取消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月17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部分岗位需进行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具体考察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业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宁国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发放选调(选聘)通知书。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试用期间拟选调(选聘)人选缺额的,由选调(选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六)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选调(选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63-4036690(市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563-403662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563-403668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中共宁国市委组织部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