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有关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因时间紧、任务重,结合县纪委监委工作实际,以“德才兼备”作为用人标准,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聘用到综合素质高、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
二、聘用岗位和人数
本次聘用人数为6名,其中驾驶人员5人、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三、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需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其中驾驶员岗位需要持有b1或c1以上驾驶证;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2、现场报名地址:平南县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7822256。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
a、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户口本
(4)驾驶证
(5)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6)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b、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筛选简历(2018年7月中旬前完成)
筛选简历的范围:从收到的简历经筛选后,由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笔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具体另行通知。
(三)组织笔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2018年7月中旬前完成)。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入围名单。
(四)入围的应聘者参加体检(2018年7月中旬前完成。)
(五)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2018年7月中下旬前完成。)
六、签订合同
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决定予以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县纪委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平南县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聘用制职员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问题的通知》(平人社薪〔2017〕396号)执行。
八、有关要求
在聘用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处理。
附件:1.平南县纪委监委聘用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平南县纪委监委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平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